凡丧服未毕,有吊者,则为位而哭拜踊。大夫之哭大夫,弁绖;大夫与殡,亦弁绖。大夫有私丧之葛,则于其兄弟之轻丧,则弁绖。
晉文王稱阮嗣宗至慎,每與之言,言皆玄遠,未嘗臧否人物。
…标签:醉鸿一盏明灯、有病吧!、虫族主攻文推荐(下)
相关:作者大大,请把脚挪开、微茫云雾、【西游】浅论从猴子到大圣、落落的狗粮日常、[综英美]走近哥谭、薛宝钗她看剧本了、景光喵喵保护计划、浮沉烟云(民国)、攻略1的360种方法、如何在怪谈遍地的世界活下去[综恐]
畢茂世雲:“壹手持蟹螯,壹手持酒杯,拍浮酒池中,便足了壹生。”
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