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丞相過江,自說昔在洛水邊,數與裴成公、阮千裏諸賢共談道。羊曼曰:“人久以此許卿,何須復爾?”王曰:“亦不言我須此,但欲爾時不可得耳!”
始死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节,此丧之所以三年。贤者不得过,不肖者不得不及,此丧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行也。《书》曰:“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”,善之也;王者莫不行此礼。何以独善之也?曰:高宗者武丁;武丁者,殷之贤王也。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,当此之时,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故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书中而高之,故谓之高宗。三年之丧,君不言,《书》云:「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」,此之谓也。然而曰“言不文”者,谓臣下也。
桓常侍聞人道深公者,輒曰:“此公既有宿名,加先達知稱,又與先人至交,不宜說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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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中軍嘗至劉尹所清言。良久,殷理小屈,遊辭不已,劉亦不復答。殷去後,乃雲:“田舍兒,強學人作爾馨語。”
子贡问丧,子曰:“敬为上,哀次之,瘠为下。颜色称其情;戚容称其服。”请问兄弟之丧,子曰:“兄弟之丧,则存乎书策矣。”君子不夺人之丧,亦不可夺丧也。孔子曰:“少连、大连善居丧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。东夷之子也。”
过而举君之讳,则起。与君之讳同,则称字。内乱不与焉,外患弗辟也。赞,大行曰圭。公九寸,侯、伯七寸,子、男五寸。博三寸,厚半寸。剡上,左右各寸半,玉也。藻三采六等。哀公问子羔曰:“子之食奚当?”对曰:“文公之下执事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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