範寧作豫章,八日請佛有板。眾僧疑,或欲作答。有小沙彌在坐末曰:“世尊默然,則為許可。”眾從其義。
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则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己则否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为君之父母、妻、长子,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从而服,不从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…标签:蜂蝶的辩论、昨晚的梦、专收逆徒一百年[穿书]
相关:朝暮相知、[刀剑乱舞]神隐、我家的祖传鬼屋、两小青梅无猜竹马、《宅斗大佬、为了不被销号而水一篇、未闻那年、[柯南+HP]把自己切成两半后我成了真酒、我当阁主那些年、被渣后与豪门大佬订婚
凡见人无免绖,虽朝于君,无免绖。唯公门有税齐衰。传曰:“君子不夺人之丧,亦不可夺丧也。”传曰:“罪多而刑五,丧多而服五,上附下附列也。”
武元夏目裴、王曰:“戎尚約,楷清通。”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