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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事故

小型事故

作者:务壬午

类别:历史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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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1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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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王凝之謝夫人既往王氏,大薄凝之。既還謝家,意大不說。太傅慰釋之曰:“王郎,逸少之子,人材亦不惡,汝何以恨乃爾?”答曰:“壹門叔父,則有阿大、中郎。群從兄弟,則有封、胡、遏、末。不意天壤之中,乃有王郎!”

  謝中郎經曲阿後湖,問左右:“此是何水?”答曰:“曲阿湖。”謝曰:“故當淵註渟著,納而不流。”

  三日而敛,在床曰尸,在棺曰柩,动尸举柩,哭踊无数。恻怛之心,痛疾之意,悲哀志懑气盛,故袒而踊之,所以动体安心下气也。妇人不宜袒,故发胸击心爵踊,殷殷田田,如坏墙然,悲哀痛疾之至也。故曰:“辟踊哭泣,哀以送之。送形而往,迎精而反也。”



简介:

  孫興公、許玄度皆壹時名流。或重許高情,則鄙孫穢行;或愛孫才藻,而無取於許。

  晉文王稱阮嗣宗至慎,每與之言,言皆玄遠,未嘗臧否人物。

  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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